香港立法會6月24日表決通過了修改2012年行政長官產(chǎn)生辦法的議案。立法會于23日中午開始就該議案進行動議。經(jīng)過馬拉松式的辯論,議案在表決時獲得三分之二以上議員的贊成票,得以通過。
請看《中國日報》的報道:
The EC will transform into the nomination committee when universal suffrage of the chief executive is implemented in 2017, said Secretary for Constitutional and Mainland Affairs Stephen Lam.
(香港)政制及內(nèi)地事務(wù)局局長林瑞麟表示,在2017年香港特首實行普選時,選舉委員會將轉(zhuǎn)為提名委員會。
在上面的報道中,universal suffrage就是“普選,普選權(quán)”。所謂普選權(quán)就是指所有公民不受歧視性限制,平等享有選舉權(quán)。Suffrage的意思是“選舉權(quán),投票權(quán)”。
“普選”也可以用general election來表示。但是,general election強調(diào)的是選舉規(guī)模和范圍,多譯為“大選”,比如The United Kingdom general election of 2010(英國2010年大選);而這里的universal suffrage則更加注重選舉人權(quán)利的保障,強調(diào)的是選舉權(quán)的普及。
在進行普選之前,通常會有一個primary election(初選)。初選之后,選民會在polling day(投票日)這天在各自的electoral district(選區(qū))投票。當然,一個人也可以abstain from voting (投棄權(quán)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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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國日報網(wǎng)英語點津 陳丹妮,編輯:Hele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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