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僅兩歲的女童小悅悅近日連遭兩輛車碾壓,18人路過見死不救,伸出援手將小悅悅抬至路邊的好心人卻遭遇“想出名”的質(zhì)疑。與其譴責(zé)諷刺這些路人,不如設(shè)身處地自問:18人見死不救,你會不會是第19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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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ny people in China are hesitant to help people who appear to be in distress for fear that they will be blamed. High-profile law suits have ended with good Samaritans ordered to pay hefty fines to individuals they sought to help.
面對遭遇不幸需要幫助的人,很多中國人會猶豫不絕,因為擔(dān)心自己會被牽連。很多引人注目的此類案件最終結(jié)果都是,伸出援手的好心人卻不得不向受助者支付一大筆賠償金。
文中的good Samaritans(好撒瑪利亞人)指的就是心地善良、樂于助人的“好心人;見義勇為者”。這個詞源自《新約圣經(jīng)》中耶穌基督講的寓言: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,受了重傷,躺在路邊。有祭司和利未人路過但不聞不問。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,不顧教派隔閡善意照應(yīng)他,還自己出錢把猶太人送進旅店。在耶穌時代,猶太人蔑視撒瑪利亞人,認為他們是混血的異族人。耶穌用這個寓言說明,鑒別人的標(biāo)準(zhǔn)是人心而不是人的身份。
如果自愿救助者可以免責(zé),我們相信大家都不會漠視小女孩的生命。在美國和加拿大,有一項給傷者、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責(zé)任的法律,稱為Good Samaritan law(好撒瑪利亞人法),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時沒有后顧之憂,不用擔(dān)心因過失造成傷亡而被追究。在其他國家和地區(qū),例如意大利、日本、法國、西班牙,Good Samaritan law要求公民有義務(wù)幫助遭遇困難的人(如聯(lián)絡(luò)有關(guān)部門),除非這樣做會傷害到自身。而在德國,“無視提供協(xié)助的責(zé)任”是違法的,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損害,則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責(zé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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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國日報網(wǎng)英語點津 Julie,編輯 Hele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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