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大學(xué)生被男友拍不雅照勒索其家人
為了“愛情”,一個剛滿20歲的外來小伙,竟趁熱戀女友醉酒之際,脫去對方上衣拍下不雅照片,并以此向遠(yuǎn)在深圳的女友家人勒索50萬元“贖金”。昨天(3月18日,下同)的刑事宣判后,這個因敲詐勒索罪獲刑1年3個月的小伙,竟還認(rèn)為,把女友的不雅照片傳給其親生父母,不算犯罪。
陳某原是上海市某日本料理店的廚師,去年2月,他和同店打工的阿伶談起了戀愛。期間,陳某得知阿伶在上海某大學(xué)攻讀學(xué)業(yè),與遠(yuǎn)在深圳的家人關(guān)系不合,在滬生活較拮據(jù)。不久,陳某失去了工作,加上他嗜好玩賭博機,同居生活愈發(fā)艱難。
去年11月30日,陳某把女友剛交給他的300元打工費,在四川北路上的一家電子游戲廳賭輸后,兩人的心情極度沮喪。當(dāng)晚,阿伶在陳某家哭著喝掉了半瓶白酒,之后便醉酒不醒。這時,陳某趁阿伶毫無知覺之際,從她手機上找到其深圳母親的電話,并致電對方稱阿伶已被綁架,要其盡快寄出贖金50萬元。之后,為證實阿伶已“受困”,他還拍下女友的上身裸照傳給對方,最終脅迫阿伶的母親將1.5萬元匯入自己的賬號。次日,陳某分幾次將款取出,以“借到了高利貸”為由,帶阿伶上街吃飯、買衣服,然后又前往電子游戲廳玩賭博機。結(jié)果,被聞訊趕到的民警抓獲。
在起獲大部分贓款的同時,警方從阿伶隨身物品中找到一張陳某事先暗藏的《訣別信》,信中寫道:我一夜之間想開了很多事,離開我是你最好的選擇,我去監(jiān)獄也好,流浪也好,總比你陪著我過明天挨餓的日子好。
昨天上午,記者在普陀法院看到已被判刑的陳某。他表示,他之所以選擇向女友的母親實施敲詐,一方面是幫女友報復(fù)她的家庭,另一方面也因為感覺女友的照片傳到她親生父母手中應(yīng)該不算是犯罪。(記者 羅劍華)
來源:解放網(wǎng)-新聞晨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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