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自稱浙大生詐騙女友30多萬元
自稱是浙大口才系畢業(yè)的,昨(30日)被判刑十一年。
很多女友不配合檢察官調(diào)查
昨天(30日,下同)上午10點,“風(fēng)一樣的男人”站在下城區(qū)法院被告席,相貌平平,身高不到1.7米,和印象中的高大帥氣型騙財騙色者相差甚遠。
上當(dāng)?shù)呐说拇_不止3個,從判決書看,法院最終認定的被害人有11位,二十七八歲的未婚女孩居多,有公司白領(lǐng)、醫(yī)院護士、打工妹……
警察抓住屠某時,他正在香積寺路一家推拿店與第12任“女友”見面,正在說“借”錢的事……
警察從他身上搜出了5只手機,都是作案工具——屠某曾對若干“女友”說,我們開個專線!“女友”個個欣喜。昨天法院判決,這5只手機全部沒收,上繳國庫。
屠某究竟騙了多少錢?檢察院指控有30多萬元,但法院最后認定的是17萬多元。承辦此案的肖法官說,這是因為很多被害人不愿意配合,甚至不肯說被騙了多少錢。
比如其中一個女被害人(以出租房屋為生的女房東),承認給過屠某好幾萬塊錢,但堅持說她只把屠某當(dāng)?shù)艿芸创?,給他的錢都是向朋友借的。
女房東在筆錄中一再強調(diào)“絕對不希望你們(指警察)去找這個朋友”,也始終不愿說出這個朋友的聯(lián)系方式。
開庭前,檢察官給女房東打過好幾次電話,她都說自己在外地,不方便。法院最終對這筆數(shù)額沒有認定。
屠某到底是怎樣一個人?
屠某行騙時漏洞百出,自稱是浙大口才系畢業(yè),而事實上浙大并沒有口才系。但這并不影響眾多“女友”對他的信任,其中一個“女友”就給了他8萬元!連法官也覺得不可思議,而被害人只是簡單地說了一句:“有錢人借錢不需要理由的。”在她看來,屠某轎車代步、出入高檔賓館,正如他自述那樣,是一個白手起家的成功人士。
屠某的親屬證實,屠某以前開過當(dāng)鋪,虧了,沒什么積蓄。屠的父親以前是個石匠,經(jīng)常生病、缺錢;屠的母親已去世。他們只知道屠在外面做生意,有女友給他錢。
開庭時,屠某對詐騙的數(shù)額提出異議,比如他騙其中一個女孩陶××的4.48萬元,他說自己并沒有花,是給陶××買了衣服;另一個女孩鄭××最后給他的那500元,也不是他主動要的,而是鄭××主動放在他枕頭邊上的……
屠某交代,騙來的十幾萬元大都花掉了,還有一些給姐姐還債了,被抓時身上只剩下3500元。
依據(jù)刑法,詐騙數(shù)額在20萬元以下,如果積極退贓,判刑在10年以下。但屠某和家屬都沒有退贓。昨天,屠某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,處罰金2萬元。
而據(jù)警方調(diào)查,屠某在老家還有一個女友,長期吃穿都靠屠某提供。他的家屬也都知道這個女友。(記者 殷志艷 通訊員 夏法 夏劍)
來源:北方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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